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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重工應遵守的安全規定

 為確保起重運輸生產過程的安全,起重工應遵守以下安全規定:

  1.起重工應經專業培訓,並經考試合格持有“特種作業證”,方能參加起重操作。

  2.工作前必須戴好安全帽,對投入作業的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檢查,確保完好可靠。

  3.現場指揮信號要統一、明確,堅決反對瞎指揮。

  4.使用的動力設備,必須接地可靠、絕緣良好。移動燈具,使用安全電壓。

  5.工作物必須捆縛牢固,經試吊確認無問題後,方可起吊。

  6.使用起重扒杆定位要正確,封底要牢靠,不允許在受力後產生有危險的扭、彎、沉、斜等現象。

  7.使用纜風繩應不少於3根,並不准在電線杆、機電設備和管道支架上系結。

  8.起重區域周圍應設置警戒線,嚴禁非工作人員通行。遇6級以上大風時,嚴禁露天作業。

  9.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,起重工不得離開工作崗位。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被吊物懸空的情況下中斷工作。

  10.被吊物懸空時,嚴禁行人在吊物、吊臂下停留或穿行。捲揚機、滑輪前及牽引鋼絲繩旁不准站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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